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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政府将实施针对香肠和火腿中硝酸盐的法规

发布时间:2009-12-02

 

        丹麦 - 丹麦政府将继续执行本国关于肉类产品亚硝酸盐添加剂方面更严格的法规。食品、农业与渔业部长Eva Kjer Hansen对欧盟委员会说,她仍然认为丹麦关于香肠、火腿之类肉品中亚硝酸盐含量的较低允许水平是合理的。

  援引欧盟条约第95条的“环境保障条款”,丹麦先前已经让欧盟委员会开了绿灯,允许丹麦维持本国关于亚硝酸盐的法规,但该项临时许可2010年春季就过期了。于是,食品部长Eva Kjer Hansen找欧盟委员会申请继续维持这些法规的许可。

  “如果采用欧盟的通用法规就将意味着,丹麦人食入的亚硝酸盐以及与之相关的亚硝胺会显著增加,这会对民众的健康构成威胁,”Eva Kjer Hansen说。“因此我希望丹麦能够维持我们本国的法规,以及更高的保护水平,这也反映了肉类产品亚硝酸盐应用方面的科学意见”。Eva Kjer Hansen补充说,丹麦更严格的法规不是妨碍丹麦与其它欧盟国家进行贸易的障碍。

事实:丹麦特别的法规
  早在1995年,欧盟采纳了一项食品添加剂欧盟指令,其中包括关于肉品亚硝酸盐方面的法规,该法规允许的添加量远远高于丹麦本国法规的允许量,这项欧盟指令在丹麦执行了许多年。丹麦援引欧盟条约当中的“环境保障条款”,努力坚持自己的法规。欧盟最初拒绝了丹麦的要求,但丹麦上诉到欧洲法院,并打赢了官司。根据法院裁决,欧盟将自己的法规调整到接近丹麦法规的水平,但仍未考虑亚硝酸盐应用方面的科学评估结果,在丹麦看来这是问题的关键。丹麦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于是后来委员会授予丹麦执行本国法规的临时许可。丹麦现在重新提交文档,强调了维持本国肉品亚硝酸盐法规的重要性。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添加到香肠、火腿以及其它肉制品中,用来防止危险细菌的滋生。其中一项重要的目的是预防肉毒杆菌症,这是一种危险的食物中毒症。肉品添加亚硝酸盐的过程中,添加量应该尽可能小,因为肉品中的亚硝酸盐同时还会生成亚硝胺,这种物质对身体有害。丹麦技术大学、国家食品研究所和欧洲食品安全机构(EFSA)均将亚硝胺归为致癌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