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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大庆市开展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7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7号》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12分,兽医全科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1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74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56分。目前我市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65人、兽医全科类执业助理兽医师38人、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1。符合上述合格分数线的大庆考生,从今日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庆市畜牧兽医局兽医科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正在经营动物诊疗机构的,还需要携带:1、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3、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自2011年起,我市第一批通过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获得相应证件后,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正在经营的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改,重点要求动物门诊有一名以上从业人员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动物医院有三名以上从业人员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且经过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注册。今后凡是成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必须要符合“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