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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兽医局七项措施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发布时间:2009-11-26

 

为切实贯彻栗战书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吸取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瓦斯突出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我省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我省畜牧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畜牧兽医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我省畜牧业生产安全。
一是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领导工作。省畜牧兽医局于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畜牧工作者充分认清当前畜牧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和松懈思想,认真落实畜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检查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机制是否健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检查强制免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畜禽的免疫保护率常年处于较高水平,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检查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是否正常开展,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疫情;检查养殖、屠宰、加工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以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是否健全,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尤其是把防控畜禽感染甲型H1N1流感纳入当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行动,制订措施,切实做好畜禽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排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是加强检疫,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严格按照动物检疫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将日常监管和检疫出证有机结合,实行风险管理与全程控制,切实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同时,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畜产品安全,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把关,加强外疫堵截,做好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和运载工具的监督检查和消毒工作。
五是加强监管,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动物产品安全意识,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空白,落实好动物防疫各项工作,建立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保证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六是对草原防火工作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组织指挥体系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扑火队伍是否建立、防扑火预案及各项制度是否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过硬、防扑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完好、防火隔离带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七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畜牧业值班值勤和信息上报工作。制定和完善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管理及相关演练工作。加强对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草原防火工作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畜牧业安全事故。 加强畜牧业值班值勤工作,始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