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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全面开展养殖场﹙户﹚ “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3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饲喂活畜的违法行为,根据《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1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黑牧饲[2011]129号)要求,落实好县政府召开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林口县畜牧局积极向财政争取专项资金,从今年7月至12月底,在养殖环节分阶段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对全县年出栏50-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户)450个,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羊)养殖场(户)150个为重点,全部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实行月检月报制度,每个养殖场抽检2-3个尿样品,抽取的样品采用快速试剂卡检测,交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项目。
        按照监测任务和进度安排,各乡镇政府对辖区畜禽养殖场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逐户宣传教育,同时详细检查了各场(户)牲畜养殖档案有否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并与养殖户签订一份《黑龙江省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截止八月底通过对首批220个生猪养殖场和70个肉牛养殖场监测排查,暂时没有发现在养殖过程中存在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经乡镇政府主管镇长签字盖章后,以报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留存,在下一阶段将继续按照专项监测方案的整治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对养殖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监测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