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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农业部五项措施全力推进渔业灾后生产 南方五省同步举办长江中下游渔业资源修复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13

 

        7月12日,农业部与江西、湖北、湖南、安徽、江苏等五省人民政府联合启动长江中下游渔业资源修复活动。此次活动在五省共设置101个放流点,放流青、草、鲢、鳙等重要经济鱼类约13亿尾,种植水草13.5万亩,底播贝类2100万粒。这是农业部为恢复全国渔业生产发展采取的最主要措施之一。

  长江中下游五省是我国渔业主产区,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占到全国的一半。今年春夏之际的特大干旱造成长江中下游湖泊、江河水位急剧下降,不少湖泊水位跌至历史最低。受此影响,天然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对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旱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农业部及时启动了抗灾应急工作机制,一手抓灾后复产、一手抓管理落实,按照淡水损失海水补,灾区损失全国补,灾区少减产、不减产、促增产,其他地区保增产的思路,确保实现全年水产品产量增长,保障全年水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

  受灾五省高度重视渔业抗灾减灾工作,把渔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大灾之年“不减产、不减收”,确保渔业经济平稳运行。主动、深入地评估和分析灾害对渔业生产的影响,研究采取许多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救灾和恢复生产资金支持,细化渔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抓紧政策落实;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为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今年以来五省已举办各类增殖放流活动200余次,放流经济鱼类苗种达17.65亿尾。

  尽管当前长江中下游江河湖泊水位正在逐渐恢复,但全面恢复长江中下游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将会是一个持续数年的长期过程,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灾区生产调度,积极争取并落实相关扶植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渔业灾后生产恢复,努力帮助灾区少减产、不减产、促增产。一是继续加大长江中下游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增殖放流、底播贝类、栽植水生植被、建设人工鱼巢等有效措施,对已遭破坏的水生生态进行修复和重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水域生态安全。二是全力以赴抓好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对苗种储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布可调剂的鱼类亲本或苗种信息。组织受灾五省渔业部门和水产科研单位,指导渔民调整养殖结构,采取“稀养速成”等方法,大力增养生长快、效益高的特色经济品种。三是加快推进全国水产健康养殖,努力确保灾区外的地区养殖产量稳定增长。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北方16个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县(市、区)“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项目,建设400个水产健康养殖场,提高水产养殖标准化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争取超额完成新创建500个健康养殖示范场,提升水产养殖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地方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制度,加强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和病害防治,确保不发生重大疫病流行。四是大力发展远洋渔业。继续推进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监督管理,保持远洋渔业平稳上升趋势,力争产量和产值有所增长。五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异地交叉督察,实施检打联动,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