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今年,我省确定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对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工作。年初,市局下发了《哈尔滨市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市所有兽药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规范一个标准、一个系统、一步到位。意见规定兽药经营企业必须配备电脑软、硬件兽药网络管理系统、统一牌匾;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培训、兽药采购、销售、清查、出库等记录;同时规定陈列、储存兽药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温度、湿度及内用、外用和待验兽药、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退货兽药分区存放等内容。
哈尔滨市在开展此项工作上,首先重点抓了东农、先锋两个兽药市场兽药经营企业的整改。目前哈尔滨市东农、先锋两个兽药大市场240家兽药经营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兽药GSP验收。验收后的企业,建立了兽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兽药采购、销售、清查、出库等各项制度,做到了管理规范、设施完备、制度健全,实现了兽药购、销、存的电子信息化。哈尔滨市东农、先锋两个兽药市场的兽药经营企业全部通过兽药GSP验收,使我省的兽药经营企业,在规范管理、兽药质量、诚信服务、经营规模上,实现了新的跨越,对全省兽药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