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草原工作要以认真贯彻落实吉炳轩书记关于发展草业的讲话精神为核心,紧紧围绕畜牧业生产“两个千万工程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和各项草原保护制度,重点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和紫花苜蓿种植工作,为全省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今年的目标任务:全省苜蓿种植保有面积50万亩,治理“三化”草原255万亩,种植专用型青贮玉米420万亩,饲料产量达到900万吨。为此,今年全省草原饲料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依法加强草原保护工作。一是加强草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私开乱垦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开展一次草原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处、执行情况,并将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督办案件。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征用使用建设项目和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按照《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和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科学论证、严格把关,严防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现象发生,对可占可不占的项目以及国家调控限制类的产业用地,原则上不予受理。积极协调省财政、物价部门尽快出台《黑龙江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办法》,做好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草原禁牧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松嫩平原禁牧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松嫩平原草原禁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松嫩平原27个县市实行全部禁牧,防止禁而不严,放松管护,使已恢复的植被再次得到破坏。
二、大力发展苜蓿种植。按照省委吉炳轩书记的讲话要求和《黑龙江省2010年—2012年苜蓿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争取落实苜蓿产业化发展相关扶持政策,采取“政府引导、试点示范、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苜蓿草产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计划在适当时机召开一次全省苜蓿产业发展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研讨如何加快我省紫花苜蓿人工草地发展。
三、加强草原改良建设。草原改良建设要坚持以草原承包经营者为主体,重度“三化”草原治理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要求各地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督促承包经营者履行草原改建义务,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和国家发改委及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对草原改良建设的支持,争取将我省“三化”草原治理列入计划,投入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四、积极稳步推进青贮饲料种植和青、黄贮生产。做好地块落实、春种、秋贮工作,继续给予青贮机械、青贮窖及黄贮补贴,重点支持大型养殖场(养殖户)、规模化青贮公司、合作社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我省自1995年省政府大力推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以来,可利用草原基本承包到户经营。但是最近两年,草原承包纠纷较多,承包经营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计划对草原承包情况组织一次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要依照样本合同进一步依法规范承包合同;对于四至边界和面积不清的,应进一步明确四至和面积;承包经营权已经流转的,依法备案,建立流转档案,达到承包合同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防止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承包到期或未承包的草原应依照《黑龙江省草原条例》规定,尽快承包到户经营。
六、切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要按照《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好草原防火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调整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加强火情监测,改善防火装备水平,提高防扑火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草原火灾,确保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烧毁村屯牧场,草原火灾过火面积不超过草原总面积的0.4%。
七、做好草原鼠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掌握鼠虫发展动态,适时组织开展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