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农业部农办牧[2010]59号文件的饲料总体部署和要求,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加强春节期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动物性食品安全,是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打击在饲料中非法添加违禁添加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思想上牢牢构筑防止饲料污染中毒事件的屏障。
二、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对饲料中非法添加的违禁添加物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同当前全省正在开展的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标本兼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制售假劣饲料和人为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的违法行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彻底净化饲料市场。一是突出源头治理。在当地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查处非法制售违禁原料药的企业和窝点,切断销售网络,防止其流向饲料生产企业。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重点搞好本辖区饲料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兽药及药物性饲料添加剂使用行为,严禁在饲料中人为添加违禁添加物,一旦发现,严厉依法查处,坚决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企业的资格。三是强化违禁品(药物)专项监测。各地要采取各项有利措施,加强对猪、肉牛及奶牛商品饲料的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监督监测范围和频率。一经检出违禁成分并确认,要立即封存销毁饲料产品,并追根溯源,依法严惩违法分子,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加强部门和地区间的协调配合。要在本辖区内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对跨区违法案件,要及时通报并移交,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三、控制源头,进一步强化对饲料原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
饲料原料质量安全是饲料质量安全的前提和根本保证。饲料原料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部分原料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个别企业也存在忽视原料质量安全的问题。各地要将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做到来源明确、检测到位、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对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乳粉和油脂进行重点检查,摸清来源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防止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和“地沟油”流入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风险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切实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要大力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公布处理结果,震慑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要通过责任状或承诺书等形式,明确饲料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实行严格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高突发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应对能力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饲料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对于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饲料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持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饲料质量安全和养殖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