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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省畜牧兽医局加强节日期间畜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1-02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农业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畜牧兽医局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畜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要按照《黑龙江省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畜禽出栏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畜产品流入市场。要以“瘦肉精”等β兴奋剂类药物为重点,集中力量对畜产品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二、继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要以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行为。要巩固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许可管理,加大对“两证一单”查验力度。要完善生鲜乳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加强宣传,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各地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深入宣传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物质的危害性,要发挥养殖场(户)所签定得《黑龙江省养殖场(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约束作用,切实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要建立实行严格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应急体系。两节期间,要加强应急职守,对发生的畜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畜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