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0年4月13日,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长,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及省畜牧兽医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共计12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富裕县、杜蒙县、林甸县、哈尔滨市、绥化市等5个市县分别就生鲜乳、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作了典型发言。省畜牧兽医局与各市(地)、县(市)畜牧兽医局签定了《黑龙江省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
省畜牧兽医局祖伟局长就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各分管业务局长分别就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及饲料等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畜牧兽医局王德胜副局长主持会议,省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张秀凤同志做了会议总结。会议要求:
1、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是畜牧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省各级畜牧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畜产品安全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2、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近年来,苏丹红、瘦肉精,三鹿奶粉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我省是畜牧业大省,也是畜产品输出大省,一旦发生问题,将会严重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造成重大的经济社会损失。因此,我省必须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护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3、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是今后畜牧业工作的主线。我省是畜产品产销大省,为提高畜牧业生产综合效益,促进行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增强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要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强化安全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畜牧部门要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
4、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奖惩。各级畜牧部门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按照《黑龙江省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将监管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环节、个人,做到组织机构、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制度措施、实际效果“五落实”,对出现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管责任人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5、规范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要完善信息发布内容,一定要全面、准确、客观。
根据此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省各级畜牧部门将围绕畜牧业生产中的关键环节,以畜产品及其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深化生鲜乳、兽药和饲料的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努力确保我省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