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牧财[2018]228号)
各县(市)、市(地)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6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黑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pdf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