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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各市(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

   2018年6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全国规模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并依据此系统,实现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动态反映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为国家对省级政府、省级对市(地)政府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吃透文件精神。各地要仔细阅读农办牧〔2018〕28号文件精神。主要掌握:1.项目监测已纳入直联直报系统。2.规模场粪污设施配套情况采取上传县级畜牧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具的设施是否配套的验收证明文件,以此得出各地规模场粪污设施配套率。3.各地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由县级统一上报。4.规模场和粪污专业机构直报国家系统。5.所有数据结果由软件自动测算产生。6.对各级数据审核提出明确要求。7.我省规模场标准除肉鸡为出栏40000只外,其余品种均按省级标准执行(我省肉鸡场标准为出栏50000只,但国家大型肉鸡出栏最低标准为40000只,国家要求省级标准不得高于农业农村部标准)。

   二、抓紧完成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验收工作。6月4日已向各地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 验收的通知》(黑畜资联办〔2018〕40号)文件,明确各地在6月20日前完成验收。同时也转发了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部的《考核办法》等文件。各地要按时完成联合验收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上传国家。

   三、抓紧完成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相关情况统计工作。县(市)级及市辖区畜牧部门要结合粪污污染源普查工作,详细统计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情况,因此工作量巨大,要组织乡、村业务人员,深入摸底,准确统计,按时上报国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相关数据工作,充分认识依托直联直报数据结果应用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落实责任,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禁虚报、漏报相关数据,按要求时间节点,及时完成上报工作。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