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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关于遴选推荐粮改饲—优质青贮行动计划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各有关市、县畜牧兽医局:

   按照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关于印发〈粮改饲—优质青贮行动计划(GEAF计划)〉的通知》(牧站(饲)〔2018〕76号)要求,我省(不含农垦系统)将向国家遴选推荐2-4个示范基地,参与国家“粮改饲—优质青贮行动计划(GEAF计划)”。现将国家牧站(饲)〔2018〕76号文件转发你们(见附件1),并就我省遴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按照粮改饲政策补贴主体自愿原则,由2018年粮改饲政策实施市县推荐优质青贮行动计划示范基地,每个市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且所推荐的示范基地必须是2018年粮改饲政策计划补贴主体。

   二、遴选推荐条件。推荐的示范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奶牛存栏不低于1000头,单产不低于9吨;肉牛存栏不低于300头;羊存栏不低于1000只;专业收贮主体2018年计划收贮量不低于3万吨。

   三、推荐上报时间。请有推荐意愿的市、县畜牧兽医局于6月20日前将示范基地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省畜牧兽医局草原处邮箱(caoyuanchu@163.com),省局将做进一步遴选。

   附件1:关于印发〈粮改饲—优质青贮行动计划(GEAF计划)〉的通知(牧站(饲)〔2018〕76号).pdf

       2:示范基地推荐表.doc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