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至30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依职权对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所纪检人员现场监督下,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组行政执法人员(每组2人)参加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在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鸡东县春雷动物诊所、鸡东县孙敏宠物诊所、密山市小动物医院、密山市朝阳宠物专业医院、五常市派美特铭旺动物诊所、五常市鸿龙宠物诊所、七台河市桃山区宋国微动物医院、七台河市桃山区爱巢宠物门诊8家动物诊疗机构和密山市东赢肉业有限公司、密山市兴凯镇兴旺屠宰场、五常市红旗乡红亮屠宰场、五常市卫国乡屠宰场、方正县民意生猪屠宰场、方正县天门乡兴运生猪屠宰点、七台河市桃山区福兴禽类屠宰厂、七台河市鑫源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伟成屠宰加工厂、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岚畜禽屠宰场10家动物屠宰场所,作为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人员到达检查现场时发现,七台河市桃山区爱巢宠物门诊已关闭、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伟成屠宰加工厂停业整顿、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岚屠宰加工厂停业维修。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另从七台河市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个动物诊疗机构和2个动物屠宰场所替换原抽取的被检查主体,分别为七台河市桃山区新牧爱动物门诊、七台河市新兴家禽屠宰加工厂和七台河市新兴区永鑫屠宰厂。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随机抽取的被检查主体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开。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5月4日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春雷动物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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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鸡东县鸡东镇南华大街187号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鸡鸡动诊证[2017]第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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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李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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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46021184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诊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诊疗垃圾处理不到位;
2、整体布局不合理;
3、没有污水处理设施;
4、没有建立医疗档案和病例。
|
处理意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鸡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一、 医疗垃圾处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联系了鸡西市环发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理。
二、 整体布局不合理
整改结果:按照要求诊台、药房、手术室分别进行隔离。
三、 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结果:该诊所已经汇款购买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现正在运输途中,设备到后安装调试,即可运转。
四、 医疗档案及病例未建立
整改结果:该诊所按要求已新建了病例及医疗档案。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孙敏宠物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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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鸡东县鸡东镇南华大街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鸡鸡动诊证[2016]第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
|
法人代表
|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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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7636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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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诊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疗垃圾处理不到位;
2、整体布局不合理;
3、没有污水处理设施;
4、没有建立医疗档案和病例。
|
处 理 意 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鸡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一、 医疗垃圾处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联系了鸡西市环发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收集处理。
二、 整体布局不合理
整改结果:按照要求诊台、药房、手术室分别进行隔离。
三、 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结果:该诊所已经汇款购买了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现正在运输途中,设备到后安装调试,即可运转。
四、 医疗档案及病例未建立
整改结果:该诊所按要求已新建了病例及医疗档案。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密山市小动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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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密山市东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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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动诊证[2018]第0002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诊疗
|
法人代表
|
赵丽君
|
联系电话
|
15214676602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制度公示没上墙;
2、没建立医疗档案和病例;
3、内部布局不合理。
|
处 理 意 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密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定制了揭示板,并公示上墙;按照要求规范的建立了病历档案;已合理调整布局。
|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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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朝阳宠物专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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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密山市密山镇穆棱街福庆路环保2号楼一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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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动诊证[2018]第0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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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修岩
|
联系电话
|
15904666423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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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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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各项制度没有在显著位置公示。
|
处 理 意 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密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定制了揭示板,并在显要位置悬挂上墙,做到了制度公示。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五常市派美特铭旺动物诊所
|
地 址
|
五常市五常镇葵花大街248号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五牧动诊证(2016)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诊疗
|
法人代表
|
李春玉
|
联系电话
|
15245615898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诊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 制度未上墙公示;
2 布局不合理。
|
处 理 意 见
|
以上问题责成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经过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指导, 该动物诊所调整了布局,做到了各项制度公示上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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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五常市鸿龙宠物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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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五常市五常镇金泰小区家属楼北楼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黑五牧动诊证(2014)002
|
从业项目
|
动物诊疗
|
法人代表
|
郭丽娟
|
联系电话
|
13895845999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该诊所由于要变更地址,现处于停业状态,新址正在装修中。
|
处 理 意 见
|
新址建成后将及时向五常市畜牧兽医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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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处理情况
|
该诊所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五常市畜牧兽医局申请变更地址,相关材料在进一步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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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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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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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宋国微动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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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七台河市桃山区风采路20号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230903第160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疾病诊疗
|
法人代表
|
宋国微
|
联系电话
|
13846466332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孙之南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9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病例记录不详细,管理不规范;
2、诊疗收费标准没有公示。
|
处 理 意 见
|
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动物医院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动物医院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 “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七台河市桃山区新牧爱动物门诊
|
地 址
|
七台河市桃山区景丰路18号
|
《动物诊疗
许可证》编号
|
230903第150001号
|
从业项目
|
动物疾病诊疗
|
法人代表
|
刘德岩
|
联系电话
|
13846466332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孙之南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9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动物医院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诊疗收费标准没有公示;
2、疫情报告制度缺失;
3、处方笺使用不标准;
4、诊疗布局不合理。
|
处 理 意 见
|
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动物门诊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动物门诊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密山市东赢肉业有限公司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密山市和平乡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密)动防合字
第180001号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鸡屠准字004号
|
法人代表
|
王祥胜
|
联系电话
|
15561748877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档案记录不完善;
2、没有建立屠宰环节检疫申报制度。
|
处 理 意 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密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规范、完善了档案记录,做到了档案记录详实;建立了屠宰环节的检疫申报制度,做到了制度健全,手续完备。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密山市兴凯镇兴旺屠宰厂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密山市兴凯镇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无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鸡屠准字017号
|
法人代表
|
李洪杰
|
联系电话
|
15904656751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曲永生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胡雁鸣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各项制度没有公示上墙;
2、设施不全,没有急宰间。
|
处 理 意 见
|
按照属地管理规定,责成密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定制了揭示板,做到了各项制度公示上墙;调整了布局,完善了设施,并设立了急宰间。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五常市红旗乡红亮屠宰厂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五常市红旗乡后兰村后兰屯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黑五)动防合字第170027号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哈屠准字071号
|
法人代表
|
付洪亮
|
联系电话
|
13796816432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相关记录不全;
2、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不完备。
|
处 理 意 见
|
以上问题责成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经过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指导,该屠宰场规范了记录档案,完善了无害化处理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五常市卫国乡屠宰场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五常市卫国乡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黑五)动防合字第170030号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哈)屠准字040号
|
法人代表
|
耿占春
|
联系电话
|
13504505741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7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 内部卫生条件差;
2 、各项制度不完善;
3 、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备。
|
处 理 意 见
|
以上问题责成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经过五常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指导,该屠宰场规范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无害化处理设备并对内部环境进行了清理消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方正县民意生猪屠宰场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方正县大罗密镇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方)动防合字第2016003号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哈屠准字026号
|
法人代表
|
高鸽
|
联系电话
|
13936047209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9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各项制度没有公示上墙;
2、消毒记录不全。
|
处 理 意 见
|
以上问题责成方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经过方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指导,该屠宰点已经做到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消毒等相关记录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方正县天门乡兴运生猪屠宰点
|
动物种类
|
猪
|
地 址
|
方正县天门乡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黑方)动防合字第20160031号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哈)屠准字153号
|
法人代表
|
王枫
|
联系电话
|
13904665355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柳松柏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张彦春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9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各项制度没有公示上墙;
2、检疫申报记录不全。
|
处 理 意 见
|
以上问题责成方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经过方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指导,该屠宰场已经做到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检疫申报等相关记录完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
七台河福兴禽类屠宰厂
|
动物种类
|
禽类
|
地 址
|
七台河茄子河林场东山西侧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230903404120100
|
《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
批准号七屠准字003
|
法人代表
|
马太发
|
联系电话
|
13946547819
|
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孙之南
|
事由
|
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消毒制度执行不到位;
2、无害化处理记录不详细;
3、检疫申报记录不详细。
|
处 理 意 见
|
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跟踪处理情况
|
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企业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
公布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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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鑫源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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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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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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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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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桃山区万宝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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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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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03502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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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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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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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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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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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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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46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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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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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孙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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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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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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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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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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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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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不详细,照片不清晰;
2、检疫检验记录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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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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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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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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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企业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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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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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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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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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新兴家禽屠宰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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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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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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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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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新兴区红旗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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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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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02504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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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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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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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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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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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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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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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孙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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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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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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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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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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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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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无害化处理设施缺失;
2、动物入场登记情况记录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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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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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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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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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企业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设置了无害化处理设施,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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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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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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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告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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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新兴区永鑫屠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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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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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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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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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新兴区越秀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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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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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024011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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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许可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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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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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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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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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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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658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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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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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庆余
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孙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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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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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屠宰场所“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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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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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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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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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检疫申报记录不详;
2、入场查验记录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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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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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以上存在问题现场口头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黑龙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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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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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企业正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我所将进一步跟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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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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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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