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即将来临,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6〕1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11月份,大兴安岭地区畜牧兽医局在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呼玛县的定点屠宰场、畜禽养殖场,对猪肉、牛羊肉、禽肉、禽蛋等产品随机抽取样品30批次,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牛羊肉中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猪肉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禽肉、禽蛋中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未发现有“瘦肉精”和抗生素等药物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