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补贴工作的通知》(黑粮工联〔2017〕19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地政府及省农垦总局审核上报,省粮食局、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厅抽调专门人员并共同招标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工作组现场审核确认,现将2016年饲料加工企业在补贴期限内收购、加工2016年产玉米加工补贴审核认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省 粮 食 局:0451-53609255、53609550
联系人:曹景军、张冬敏
省畜牧兽医局:0451-82625661、82625668
联系人:张 波、张乃斌
省 财 政 厅:0451-53630616
联系人:何玮玮、赵明航
附件:黑龙江省饲料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6年产玉米加工补贴审核认定表
2016年饲料加工补贴资金审核认定表(2).xlsx
黑龙江省粮食局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