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农业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取消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可德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定点屠宰代码A17020301)、甘南县焕芝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202)、依安县上游乡生猪定点屠宰场(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01)、依安县向前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06)、依安县新发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07)、依安县庆丰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13)、依安县新屯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14)、依安县红星乡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B17021015)、依安县清真冷冻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D110301)、依安县庆丰村畜禽定点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D110306)、依安县洪亮冷冻屠宰厂(D110307)、依安县满四清真冷冻屠宰厂(D110309)、依安县新兴乡畜禽定点屠宰厂(D110310)、依安县三兴镇畜禽定点屠宰厂(D110312)、依安县金山禽类屠宰厂(定点屠宰代码J110301)、依安县昌达犬类定点屠宰厂(Q110301)等16家企业定点屠宰资格。
齐齐哈尔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