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7]2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的质量管理,掌握兽药质量状况,及时查处假劣兽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8月25日—9月7日,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开展了第四季度的兽药抽检工作。共抽检兽药样品30批次,并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待检。
本次兽药抽检工作同开展兽用阿维菌素粉中非法添加非泼罗尼风险排查工作相结合,指导养殖企业要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兽药使用安全及兽药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各养殖企业要建立健全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兽药采购、使用记录。
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兽药追溯系统信息录入不全面、管理制度不健全、保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