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6年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积极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我省畜牧产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涉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地下“黑窝点”的清查治理力度,重点打击无证无号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劣兽药饲料产品等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支持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与农户开展对接,畅通优质农资下乡渠道。
(二)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等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畜禽安全用药规定,引导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兽药,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按要求执行休药期及滥用抗菌药物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三)强化畜产品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巩固并深化“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等整治工作成效,继续强化对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屠宰场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执法和隐患排查工作,严防问题反弹。着力健全覆盖全域网格化管理模式,坚持露头就打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不合格畜产品的行为。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强化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四)组织开展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优化利用检测资源,扩大监测范围,组织开展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商研判风险监测结果,摸清问题隐患,为畜产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支撑和预警。
(五)组织实施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针对畜牧生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分层次、分类别计划实施兽药、饲料、生鲜乳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过提高监测数量和频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健全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
三、加强动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强化动物检疫监管。依法实施动物检疫,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加强产地检疫,确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不出产地。进一步加强动物饲养、屠宰、隔离、无害化处理“四类场所”和畜禽交易市场日常监管;认真执行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审批制度,严格跨省调运动物检疫监管和动物落地监管,降低动物疫情传入风险。
(七)做好屠宰监管开展“扫雷行动”。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实现屠宰过程痕迹化管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对乡镇小型屠宰场点“代宰”行为和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行屠宰行业网格化监管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
四、深入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八)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畜禽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推行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不断提高生产基地建设水平。计划修订26项地方标准,从生产源头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
五、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九)认真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县乡两级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将畜产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健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监管职责落实。
(十)加强市县两级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落实人员和运转经费,做好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尽快提高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开展畜产品质检机构认证考核工作,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
(十一)强化部门衔接配合联动机制。加强与食药监管等部门的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研究解决畜产品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相互间配合开展联检联查行动,形成“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震慑作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十二)积极推进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进一步做好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舆论引导,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和维权,推动畜产品安全监管向多方主体参与、多种因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形成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