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食安龙江”百日行动,2015年12月31日,佳木斯市郊区组织各部门开展元旦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参加单位有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畜牧兽医局等,共12人,检查乡镇为长青乡。联合检查组检查了临街商铺30余家,重点检查超市、保健品店和饭店,检查内容为工商执照、食品流通证明、原料肉的检疫证明以及过期食品下架等问题。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意识,做到依法经营,实现食品、药品的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