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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开展打击“三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10-14

 

  目前,黑河市非法侵占破坏林地、湿地、草原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从10月1日开始,黑河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为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黑河市制定了《黑河市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三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主要内容包括:毁林、毁草、毁湿开垦和拱地头、扩地边;开矿、采石、取土、挖沙及工程建设中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原、湿地;非法探矿、采金、挖沟排水等毁坏林地、草原、湿地;向林地、草原、湿地内排放污水和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及固体废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破坏林地、草原、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为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黑河市专门成立打击“三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武警黑河市森林支队、黑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组成。
       按照方案,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和2016年5月1日—10月30日为清查打击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的严峻形势和保护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将打击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打击“三毁”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打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推动,确保打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做好林地、草原、湿地清退恢复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打击和保护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搜集案件线索,从快从重进行打击。
      方案还要求各地对辖区已经发生的“三毁”现象再次进行全面排查,看是否已经按期限完全恢复原状。从快查处“三毁”案件,切实提高打击力度。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成立专案组,迅速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打灭“三毁”违法犯罪活动嚣张气焰;市森林公安局要加强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指导与监督,对重点案件实行限期督办。对非法毁坏、占用林地、草原、湿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检查。各地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