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农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农保险惠农政策,增强养殖业者抵御重大动物疫情及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对畜牧生产能力保护的长效机制,牡丹江市城区畜牧兽医总站(牡丹江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一直在深入有序地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截至2015年9月,牡丹江市区共参保养猪户32家,参保能繁母猪9567头;期间协同保险公司出险19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无害化处理能繁母猪19头,严格把好了监督的关口。同时,我站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力争让养殖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保险赔付,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做到了实处。
(牡丹江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