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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畜禽屠宰管理所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肉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5-05-06

 

  肉类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群众身体健康,为了规范我市畜禽屠宰企业秩序,强化肉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鹤岗市畜禽屠宰管理所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为依据,于2015年4月分别与市信赢食宝肉业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上品鹤肉业屠宰加工有限公司、红旗乡月全生猪屠宰点等三家生猪屠宰企业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要求屠宰企业:证照及制度必须上墙;不得出租畜禽定点屠宰厂;不得转让定点证书和标识牌;畜禽定点屠宰场屠宰畜禽,务必按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技术和相关动物福利的要求;要加强规范定点屠宰厂台账管理;要认真开展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瘦肉精”自检工作。通过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了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鹤岗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