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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全面做好2015年度中小型牧场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发布时间:2015-01-16

 

  为进一步改善中小型牧场养殖环境,切实解决奶牛养殖粪污减排问题,更好地推进标准化牧场建设,实现牧场粪污减量化并逐步达到无害化,克东县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奶业发展实际,全面做好了2015年度中小型牧场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牧场养殖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牧场粪污总量减排为重点,不断加强牧场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牧场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以建设生物有机肥为重点,达到“以养促种,农牧结合”生态发展模式,促进生态养殖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在2015年度,对致富明昊、凇鹤、海英、鹤鸣鹤翔、鑫源和利国6个中小型牧场采取生物有机肥粪污处理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养殖粪污治理建设,粪污治理设施齐全完备,并全面启动,做到达标排放。

  资金筹措方式按照牧场自筹为主、项目支持、财政奖励为辅的原则,对中小型牧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每个中小型牧场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成立牧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实施工作小组,专项推进牧场粪污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中小型牧场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工作。财政、发改、扶贫、开发、环保、畜牧等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县政府对牧场粪污综合治理负总责,环保部门负责牧场粪污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牧场粪污及废弃物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规划实施工作小组每年对牧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中小型牧场奶牛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作为牧场综合治理奖励政策、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中小型牧场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方可兑现奖励政策资金。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采取牧场业主自筹一部分、项目支持一部分、政府奖励一部分等多元化筹集资金的形式,加大粪污综合治理资金的投入。鼓励牧场业主加大资金投入,按粪污综合治理计划和模式配套建设粪污治理设施;发改、扶贫、开发、环保、畜牧等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集中打捆用于牧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上,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达标准排放;县财政要将牧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建设奖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对现代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达标的牧场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按牧场总投入的25-30%进行补贴,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6个中小型牧场养殖粪污治理建设。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推广农牧结合。畜牧部门要加强培训和指导,指导牧场经营者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大力推广应用“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零排放”模式,实现牧场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加大与科研部门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生物技术,研制开发生产有机生物肥发展青贮饲料,实现农牧、种养结合。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加大牧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力度,对非法排污企业,由主管环保县领导会同环保局、畜牧局两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达到标准排放;环保部门要将牧场粪污处理纳入环保部门监测范围,对污染治理不到位的牧场责令限期完成治理;并与畜牧部门联合开展牧场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对今后新建、再建牧场,必须向环保部门进行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实污染防治环保措施,达到环保要求方可建设,否则将非法建设给予关停;对改扩建的牧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粪污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