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1月4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农经发〔2014〕11号文件中,龙江元盛食品有限公司被授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在国家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指出: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2014年,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开展了第六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在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联席会议审定和媒体公示,决定递补54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龙江县畜牧局 王有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