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畜禽屠宰场的监督。严格执行畜禽屠宰入场验证制度,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检疫员必须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动物必须佩带动物标识,证标齐全且证物相符,方可进入屠宰场。凡标证不全或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场屠宰。二是加强出境检疫管理和公路动物运输检查。对出境的动物,无产地检疫证明的不予受理出境检疫。为此双鸭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从四月初以来,在高速公路设置检查站,对运输中的动物查证验物,无检疫合格证明、无车辆消毒证明、无动物标识的动物禁止运输,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先处罚后补检。
为保证人民餐桌的安全,双鸭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对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