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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黑龙江省全面提升兽药质量监管能力

发布时间:2014-04-21

 

  今年,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将在全省开展“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通过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UP)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实现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和兽药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推动兽药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养殖业健康发展。

  今年,黑龙江省将建立兽药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已通过兽药GSP的企业,现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和完善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在7月前,全省各兽药经营企业将按要求使用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

  为规范养殖环节的兽药使用,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将督导养殖场做到科学、合理用药,使用兽药GUP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软件将信息上报到兽药可追溯信息系统。今年底将完成全省规模养殖场(户、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还将全面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督导其使用动物诊疗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软件将信息上报到兽药可追溯信息系统。到年底未办理新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将全部退出动物诊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