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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制定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

发布时间:2014-03-26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经县委十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龙江县制定了《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强化组织领导,增加经费保障,明确防控工作目标,健立防控长效机制,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①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②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治原则。③坚持强化免疫,确保密度原则。④坚持立足县情,稳步实施原则。⑤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二、优先防治病种和区域布局
  1、优先防治病种。应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5种一类动物疫病,以及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等9种二类动物疫病。
  2、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布局。所有乡镇要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全面防控。奶牛存栏多的乡镇重点防治奶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肉羊存栏大的乡镇重点防控和净化布鲁氏菌病等。
  三、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机构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县级动物实验室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检疫监督设施设备齐全,完全具备疫病快速检测能力。财政保障机制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有效保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全县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5%、6%、3%、3%以下,动物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
  (二)阶段性目标。2015年,完成县级兽医体制改革,完善官方兽医制度,增加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资金投入。实验室面积、仪器设备、生物安全等级、人员配备等达到国家规定考核标准,并通过国家验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全部达到省《规划》确定的目标;牛羊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及狂犬病达到控制标准;其他动物疫病达到省《规划》设定的标准。
2018年,进一步提升县级兽医实验室化验和检测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两种重大动物疫病实现免疫无疫标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鸡新城疫达到控制标准;猪瘟达到净化标准;牛羊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和狂犬病保持控制标准;其他动物疫病达到省《规划》设定的标准。
2020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两种重大动物疫病保持免疫无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鸡新城疫保持控制标准;进一步扩大猪瘟净化范围;奶牛结核病达到净化标准;牛羊布鲁氏菌病和狂犬病保持控制标准;其他动物疫病全面达到省《规划》设定的标准。
四、防治策略。①采取针对性防治策略。②推行外来疫病重点防范策略。③引导标准化生产策略。④实施依法防治疫病策略。
五、主要任务。①控制重大动物疫病。②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
③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④提高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六、重点工作
  1、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
  2、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3、加强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4、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工作。
  5、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加强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针对人员组织、经费保障、工作推进等各项内容,统一组织协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落实经费保障。县、乡两级政府要把动物疫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控制、扑灭、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管理。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贴经费、开展动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专项动物疫病防治经费。
  3、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动物疫病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普及动物疫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化水平。
  4、明确部门职责。畜牧、发改、财政、卫生、林业、公安、工商、商务、交通、民政、监察、通信、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开展好全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