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草原保护和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常委会拟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二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一法二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⑴“一法二例”的宣传落实情况;⑵草原现状及草产业情况;⑶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资金来源情况;⑷草原权属确认、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落实情况及与固定资产确权登记情况;⑸草原休禁牧制度执行情况;⑹土地“一调”和“二调”草原面积如何衔接处理的情况;⑺草原防火情况;⑻草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2、“一法二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3、进一步完善“一法二例”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调研时间7月底到10月初,检查方法以实地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召开由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草原承包户、农牧户参加的座谈会、赴草原发展重点市县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其余各市(地)人大常委会根据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并将自查报告交省人大农林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