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从全省畜牧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坚持保护发展、生态优先,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实现,去年退牧还草面积2880万亩。
2013年,我省加强草原保护建设,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5个牧区县完成草原确权、基本草原划定,落实补贴资金2.8亿元,并获得国家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57亿元,用于畜牧业发展。国家投入1672.8万元,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投入草原植被恢复费1100万元,用于治理草原,全年草原禁牧2880万亩。
2014年,我省将进一步做好退牧还草工程,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借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施草原防火行政和部门领导负责制、草原承包合同制,加强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和草原禁牧监管,严格控制经济建设占用草原,严查草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