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伊牧发【2013】34号文件精神,友好区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局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成立了以局长黄维清为组长、以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风规范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友好区畜牧兽医局行政执法人员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行风规范行动。
一是要求全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的9名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剖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二是积极开展内部测评。要求9名执法人员开展内部相互测评,以求在相互测评中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三是采取社会评议方式进行行风评定。我局共发放社会评议调查表40份,其中畜牧局其它科室11份,管理相对人20份,基层动物防疫员9份并全部收回。
四是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自查报告、内部测评和社会评议情况对所有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分级,并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划分。
通过此次活动的逐步实施,截止9月末我局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已经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了自查报告,经过内部测评和社会评议后,我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的9名执法人员均达到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