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省内要闻
省内要闻

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饲料行业调研指导和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5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动新饲料许可制度和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实施,规范和促进饲料行业健康发展,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8月1日,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换证情况调研指导和饲料执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黑牧饲[2013]125号,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饲料行业调研指导和饲料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方案》确定了工作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实施新饲料许可制度和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贯彻实施饲料法规规章,通过现场调研指导和饲料专项整治督导检查,进一步促进饲料企业整合提升和规范生产,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为质量效益型现代畜牧产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

  《方案》确定了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宣传新法规和对辖区各类饲料企业进行分类调研指导。要求各级畜牧饲料部门划分企业标准类别,深入生产企业宣传新法规,依法有效指导企业进行设备、生产工艺改造,着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和已具备新许可条件企业及时换证,解决企业不知如何进行设备工艺改造等具体发展难题,确保全省在农业部规定时限内完成换证工作。二是扎实有序推进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级畜牧饲料部门切实抓好推进落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依法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年度备案审查。要求各级畜牧饲料部门对辖区各类年度备案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结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备案结果负责。

  《方案》确定了调研指导和执法检查内容:在调研指导方面,要深入企业车间库房,查看饲料企业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设备产能、检化验等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新许可条件要求,对生产工艺、设备等需改造完善的,要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谋划发展出路。在饲料执法检查方面,要求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饲料原料目录和添加剂目录落实执行情况以及人员变化、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等方面情况。

  《方案》确定了调研指导及检查方式:市地(农垦)、县(市)组织开展全面指导和自行检查,省局组织重点指导和执法监督抽查。

  《方案》确定了时间安排: 8月1日-9月15日。

  《方案》确定了组织机构:省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洪英华,副组长为省饲料办主任朱良坤、省兽药饲料检查所所长韩宏超。下设四个督导检查组。

  《方案》提出三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切实把整治和检查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问效。二是坚持服务检查并举。具体做到四个个结合:坚持调研指导服务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新条例新规章宣传和推进新的许可制度实施相结合;坚持执法检查和当前进行的整治工作相结合;坚持企业年度备案审查和落实饲料统计报表制度相结合。三是及时报送重大信息。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并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