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省内要闻
省内要闻

巴彦县出台特种动物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保障特种动物养殖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5-30

 

        今年,巴彦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省市畜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兴工、强农、扩城、惠民”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出台了特种动物养殖扶持政策。 

        在扶持政策中,巴彦县对符合特种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加大扶持力度。凡新建年出栏狐200只、或貂200只、或貉600只、或獭兔5000只的养殖大户,分别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兑现奖励的条件必须经县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以产地检疫出栏的票据为准)。对小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特种动物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县政府规定标准的,县政府给予奖励。每新建1个特种动物养殖小区(年出栏狐2000只,或貂2000只、或貉6000只、或獭兔40000只,县政府奖励该乡镇5万元。对建设年出栏狐2000只,或貂2000只、或貉6000只(占地面积1万平米以上);或獭兔40000只(占地面积1万平米以上,建筑面积4000平米)的投资人,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的前提必须是建成投产,动物入栏量符合要求,年末经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奖励。养殖小区不同时享受养殖大户的政策。对每新发展一个专业屯,县政府奖励该乡村20万元。同时积极筹措特种动物科学培训经费,每年用于技术培训的费用不低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