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报讯(徐蕊 何雨欣)1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大力支持生猪公共防疫体系建设,从2011年8月1日起,将现有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此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维持不变,中央财政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继续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40%、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