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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稳定生猪生产通报约谈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27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的防控措施、加大政策衔接落实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服务指导。湖北各市(州)、县对本地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猪肉储备任务,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与猪肉储备完成情况挂钩,并建立通报约谈制度。要遏制生猪存栏、出栏下滑势头,尽快恢复到去年和常年水平,将今明两年生猪存栏、出栏和能繁母猪存栏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纳入“三农”考核,并与涉农资金分配挂钩,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给予通报约谈。
 同时,湖北将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生猪生产,对国家生猪核心种猪场、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在钟祥市、江夏区、襄州区、枣阳市、黄陂区等5个县(市、区)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新研究出台两项财政支持政策,对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县(市、区)由5个扩大到44个生猪调出大县,保险对象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现行的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湖北各地、各相关部门将迅速把政策宣传到位,资金拨付到位,补贴发放到位。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何红卫 乐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