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消息,为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近日,福建发改委等五个部门重新修订并发布了《福建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记者注意到,与三年前发布的《预案》相比,新修订的内容里,特别关注到非洲猪瘟对于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要求保证猪肉供给,落实好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
《预案》中明确指出,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预案》同时提到,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批发价格)。《预案》将猪粮比价5.5∶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上涨调控区域。届时,福建省相关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适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落实三级响应机制。
此外,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内容在2016年发布的《福建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基础上,针对近期非洲猪瘟疫情,特别提出了保证供给的新要求。《预案》提出需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物安全水平,保护种猪场和规模场生产能力。统筹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个协同发展区建立产销协作和疫病分区防控机制,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疫病防控、生猪调运、产品流通、市场供给等工作。对生猪产能不足的设区市,积极探索跨区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保障市场供给。
同时,《预案》提出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组织落实好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非洲猪瘟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高效处置疫情。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