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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省级农户家庭农场培育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9-08-02

   日前,在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捌零后家庭农场”的院坝里,举行了一场特别的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此发布《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并对其进行深入解读。这标志着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正式启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卿足平介绍说,今年以来,四川加紧制定“川版”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此次出台的方案,是全国省级层面制定的第一个农户家庭农场培育文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2015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成为四川首个专门针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截至2018年底,四川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53391家,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00家,涌现了一批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集约化特征明显的家庭农场,日益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骨干力量。
 方案指出,从今年至2022年,四川全省分两批次培育家庭农场5000户以上。每批次培育3年,实行“2+1”的培育安排,即两年创建加一年提升。培育对象需是农户,经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成员有一定的文化技能水平,社会信用良好,对45周岁以下或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孵化。同时优先选择专业大户进行培育,实现从大户向农场的转型。鉴于四川专业大户的发展水平,土地经营规模门槛设置在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的5倍以上,其他农产品规模经营也相应有所调低。此外,土地的规范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先决条件,文件要求培育户需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且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
 中央文件对培育家庭农场作出了具体要求。根据要求,四川省将优先把家庭农场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高职扩招计划,力争5年内家庭农场主基本达到全农科大专水平。支持优秀家庭农场主跨省、跨境交流学习。鼓励各地统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可直接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省级在初创期和巩固期连续给予直接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改良品种、品牌创建和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购置农业机械装备、乳品质量安全检测、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生产设施。各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把家庭农场纳入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把成效突出的家庭农场主作为双创典型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优先推荐,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处长杨红介绍说,今年将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9500万元,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中央用于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的80%开展培育计划,从小农户中培育2851个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每户补助10万元。同时,支持290户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示范工程,其中,入选国家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每户补助30万元,各市州择优选拔的部分省级示范场每户补助20万元,其余各级经审定通过的示范场每户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家庭农场规模,完善农业生产设施和设施设备。同时,将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800万元,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计划培育5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联合体补助316万元。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家庭农场技术装备水平、产业发展水平和营销经营水平。此外,今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11897万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等,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4000万元,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家庭农场培育结合起来,把现代青年农场主纳入省级调训计划。预计今年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以上。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