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市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风险防控能力,四川省广元市在全市范围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生猪保险。
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广元市组织市财政局、市农业局、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承保机构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起草了《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经常务会审定后,迅速印发。
深入分析,明确重点事项。通过对当前生猪生产形势的分析,经多次与保险机构研究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承保机构以及保险主要内容。承保主体是指广元市辖区内具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资质且具备银保监会批准承保非洲猪瘟扑杀保险条款的保险机构,承保机构可由县区自行决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费率、投保条件、保险期限与观察期、赔偿处理等。
严格补贴标准,加强财政保障。市、县区财政部门按各承担2元头的财政补贴标准(市财政部门补贴2元头,县区财政部门补贴2元头,养殖场(户)承担10元头)对全市能繁母猪、种猪全部参保进行补贴资金预算,以半年为期限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应承担的保险费。育肥猪保费由参保养殖场(户)承担。
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政府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保险工作负总责,层层分解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加强各方联动,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参保主体严格按照保险承保要求办理投保手续;承保机构向养殖场(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理赔服务;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管理、监督等工作;农业部门做好工作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参保;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做好过程监管、信息沟通、协调指导工作。
(中国畜牧兽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