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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下发通知 监测防控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发布时间:2018-11-1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扎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野猪分布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把边境地区、野猪出现频次较高区域、与散养家猪存在交叉接触区域、距疫点不足50公里的浅山区等作为重大防控风险区。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监测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和完善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具体责任逐项明确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人员全面到岗到位。

 野猪分布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监测时期要求,在重大防控风险区,明确监测范围,加密监测路线和监测点布局,科学确定巡查时间。要在广大护林员、自然保护区巡护员、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中广泛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普及和宣传,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封锁,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做好采样、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的管理,禁止野猪杂交后代野外散放,禁止野外引种,督促做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强化笼舍等设施的卫生管理。要督促相关单位健全防疫制度,强化防疫、消毒措施,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野猪资源分布本底调查,绘制本辖区野猪资源分布图。要组织开展辖区内野猪人工繁育场所采样检测,排查疫情隐患。

    同时,选取野猪密集分布区、秋冬季频繁出现的取食地等重要风险区,开展野猪及其媒介昆虫的样品采集和检测排查,推动早期预警、主动预警。边境地区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排的2018年预警任务,积极协调有关科技支撑单位,按时完成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

 《通知》同时要求,切实做好候鸟禽流感等其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相关要求,及时调整重点监测区域布局,加密监测巡查路线,落实监测岗位职责,做好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要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落实野外巡护、主动预警等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谎报异常情况,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防控被动、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本报讯  记者孙鹏报道)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