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国家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内蒙古以政策创新作支撑,圆满完成了计划任务。目前,这项政策已覆盖内蒙古10.2亿亩天然草原,其中禁牧4.05亿亩,草畜平衡6.15亿亩。146万户534万农牧民从中受益。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农牧民收入明显提高,草原畜牧业稳定发展。
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内蒙古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半数以上草原生态明显好转,恢复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人工种草3456万亩,连续3年稳定在3000万亩以上。主要牧区旗县全部建立了牧草应急饲草储备库,常年青干草储备能力达到140亿公斤左右,可基本满足牲畜过冬需求。
自2016年起,内蒙古已利用补奖资金在17个旗县实施草牧业试验试点项目,通过开展天然草原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逐步实现改善草原生态、提升牧草供给、生产优质高效畜产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目标。
此外,结合精准扶贫政策,补奖政策向44个贫困旗县进行倾斜,涉及资金29亿元,实现了“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标。同时,随着政策深入实施,农牧民的草原保护意识实现了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
(自然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