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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有关市、县畜牧兽医局:

   2018年中央财政草原鼠虫害防治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黑财指(农)﹝2018﹞25号)拨付有关防治地区,按照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现将草原鼠虫害防治任务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抓紧制定2018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草原鼠虫害防治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巩固草原生态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鼠虫害防治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到单位、到具体人,确保防治工作高效协调有序开展。要根据草原鼠虫害发生发展趋势,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机械维修、组织动员、技术培训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能迅即对应。防控关键时期,各级畜牧部门要按照“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强农惠农、利民便民”的工作要求,深入防灾一线做好技术服务与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下达的防治任务,抓紧制定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监测防治任务要细化到监测防治具体地点、监测防治面积,明确防治时间、防治技术手段、投入设备情况、投工投劳情况以及采用的药剂名称、药剂计划用量等;要严格按照农财﹝2017﹞91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具体说明各项工作资金分配情况、各占比例并列出资金使用明细表;要细化防治措施,结合草原鼠虫害发生规律,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制剂、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天敌控制、物理防治和生态治理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化学农药用量,逐步提高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按照(黑草站﹝2018﹞4号)《关于印发2018年草原生物灾害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积极采取定位观测、路线调查和常年观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期草原鼠虫害发生动态的监测预警,特别要加强疫病流行区域鼠害和边境、省界地区迁飞型虫害的监测预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草原腹地开展调查工作,定期采集上报监测数据,密切跟踪种群动态,做好全方位覆盖,避免出现监测死角。结合村级草原管护员岗位设置,推进基层草原鼠虫害测报队伍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防治入境虫害二次迁飞为害,力保草原保护建设不因鼠虫灾害遭受重大损失。

   四、强化信息宣传。要及时主动发布草原鼠虫灾情信息,总结宣传防治成绩,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草原鼠虫害防治的手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媒体的各自优势,实现从单向宣传向互动宣传转变,积极妥善处置舆情,掌握宣传主动权。

   五、强化资金监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设立中央财政草原鼠虫害防治补助资金明细账,切实加强鼠虫害防治补贴资金的管理,积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对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纪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2017年防治资金有结余的单位,要具体说明资金结余原因和结余资金使用计划。

   六、强化应急值守。从6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各地草原虫灾防治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表制度,每周二前报送草原虫灾发生与防治情况,如出现重大灾情或防治事故等情况随时上报。

   请各市县畜牧兽医局于4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草原虫害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2017年度防治经费结余情况说明与结余资金使用计划,以正式文件上报黑龙江省草原工作站草原保护科;于9月5日前将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总结,报送黑龙江省草原工作站草原保护科。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草原工作站草原保护科

   电 话:0451-86383507;传 真:0451-86383504

   电子邮箱:zqc0451@126.com

   邮 编:150069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哈平路243号

   附 件:2018年草原鼠虫害防治任务分配表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pdf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