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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业部颁发《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0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农发〔2018〕1号)等部署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3月2日

 

附件:《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8年,农业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等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信息服务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以信息化有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开展“双新双创”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合力

   加强我部“互联网+”现代农业、智慧小农培育、数字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农村创业创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相关项目、资金和渠道资源的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新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建立支撑“双新双创”整体推进、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政策聚合效应。继续办好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筹办,广泛征集各类市场主体展览展示需求,优化展区布局,强化国际元素,全面展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机械技术在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应用的最新成果,组织新农民新主体开展互动体验、论坛研讨、竞赛评选、交流推介、对接洽谈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活动,提高水平,扩大博览会规模和影响力。

 二、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提升整省推进速度和档次

   加大整省推进示范力度,对辽宁、江苏、江西、河南、四川等5个整省推进示范省份进行延伸绩效考核,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同时要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其他整省推进示范省提供借鉴参考。对吉林、黑龙江、浙江、重庆、贵州等5个整省推进示范省份进行评估,并按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资金支持。2018年再择优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可持续运营机制明显的省份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加快构建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建设,完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全国一半省份的整省推进,实现示范省份行政村基本全覆盖,带动其他各省份自行开展整省推进。

 三、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打通农产品上行网销通道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充分调动相关市场主体积极性,形成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合力。会同商务部选择部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较好的县开展农产品电商出村试点,每个试点县选择至少1个农产品品种,加强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物流仓储、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集中实现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机制和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产销对接平台,开展电商对接活动,引导电商企业与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对接,加大对农产品电商销售的宣传。

   四、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农民信息化技能

   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联合有关企业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继续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在全国范围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适时举办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竞赛,并在“双新双创”博览会同期开展最受农民欢迎的APP和移动终端评选,掀起农民手机培训的持续热潮,切实提升农民利用手机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五、推进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突出农业产业特色,聚焦优势品种,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可持续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并组织开展小镇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工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结合文化、产业和旅游,探索适合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总结试点好经验好做法,逐步示范推广、稳步推进。

 六、推进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加快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

   抓紧编制国家数字农业战略规划和智慧农业工程规划,尽快推动农业遥感卫星系统等工程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持续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省份项目实施,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深入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继续开展督导和阶段性评估,加强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以生猪、苹果等品种为重点,推进以产品产业为主线的大数据共享共建,打造单品种大数据样板。建设好运行好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批发市场信息报送质量,把平台办成快速平台、权威平台、客观平台。

 八、持续推进农业行业管理信息化发展

   推进经管信息化,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兽药基础数据平台,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推进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建设,实现面向主体的在线学习、互动问答、成果速递、服务对接和管理考核。加快建设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九、加快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

   逐步推动建立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数据资源有条件的共建共享;探索部省和省际农业信息合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完善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海外信息采集与农业外交官、多双边协定、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百强企业、对外农业援助以及农业科技全球布局实现有机结合,健全海外信息采集网络,加强对海外重点国家、重点产业与品种等方面的信息监测和采集;研发全球涉农大数据融汇分析平台和智能决策系统,构建用于呈现海外农业大数据挖掘分析结果的探索式、互动式的可视化分析平台,并将相关功能集成于农业对外合作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提升服务效率。

   十、持续强化网络安全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农业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农业部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实施方案、农业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组织各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相关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年度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把网络安全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十一、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建设

   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贯彻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工作,重点加强我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逐步更新、完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继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举办农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推进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政务外网安全监测能力,实时监测、处理来自互联网的可识别各类病毒和恶意攻击,及时阻断和排除各类安全威胁隐患,重点保障部门户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各单位定期排查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开展漏洞扫描、安全性渗透检测。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建设,及时处理各通报平台的安全动态、任务要求、风险提示等,及时上报网络安全事件。按要求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7×24小时应急值守,落实“零”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修订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