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陆  注册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国内要闻
国内要闻

关于建立畜禽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的设想

发布时间:2017-11-23

   畜禽饲养生产是动物源性食品的源头。建立畜禽养殖电子档案,设置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产品包装编码,搭建开放式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让畜禽生产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并接受民众监督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本文中,笔者提出了建立畜禽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的设想,为同行提供参考。

   首先,建立畜禽养殖电子档案。将畜禽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饲料、兽药、疫苗等全部生产信息和使用信息进行链接记录。

   建立畜禽电子养殖档案:一是可以优化养殖档案的记录储存载体与查阅方式,提高办公效率;二是可将畜禽生产信息高度共享,实现畜禽生产的动态监测;三是为搭建开放式的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提供数据,实现大众监督;四是提供动物产品溯源数据,实现动物性食品源头的有效追溯。

   其次,设置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产品包装编码。规定生产企业在生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的同时,必须在每个独立包装的成品外包装上编制唯一性的产品包装编码以便进行产品识别。产品包装编码所包含的内容可以借鉴《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所规定需要附具的产品说明书或标签内容,如产品设置产品包装编码:一是可以监测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情况,通过在系统中输入产品包装编码即可进行查询,实现对产品的生产情况、产品中转销售流向、产品终端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测。二是可以打击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利用产品包装编码的唯一性,对市场上正在销售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等进行真假辨别查验。三是可以通过对记录在兽药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兽药或兽用生物制品的实时存贮数量、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发现畜禽生产中乱用、滥用兽药与兽用生物制品现象。四是可为生成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编码提供饲料、兽药、疫苗等各类兽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信息等溯源检索数据。

   最后,搭建开放式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以全国动物疫病防控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云平台、兽药饲料监管网络平台、动物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农业部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业务系统等各类畜禽生产数据记录平台的数据为来源,通过技术协作,对各平台的数据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新的大数据工作平台,进而实现各畜禽生产环节的数据共享,改变目前各工作平台互不关联的状态。

   通过构建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可将生产企业、销售商、养殖户、官方兽医在各自的生产工作管理系统中上传的各项生产数据进行链接汇总分析,进而实施畜禽生产动态监督管理。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也可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提供检疫所需数据,并可以此作为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参考。同时,广大消费者可通过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扫描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生产编码,即可得知相关信息。

   建立畜禽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需经国家兽医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其主导实施。虽然从技术层面来说,可以实现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的建设开发工作,但要保证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正常运转,除了需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的大力推进之外,基层兽医工作者也是保证平台正常运转的关键。此外,该体系的建立与运转还需要得到法律层面的有力支持。在现行的畜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中,只有《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数据采集要求,组织畜禽养殖相关信息的录入、上传和更新工作。”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饲料、兽用制品生产企业、养殖者需要进行畜禽生产数据的信息化录入、上传和更新工作。因此,只有突破法律瓶颈,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才能开展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建设工作。

   总之,建立畜禽生产信息查询监督平台,打造畜禽生产防控监督管理工作生态链,需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在畜禽生产信息化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畜禽生产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于畜禽生产防控监督,以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追溯而言,是技术性的改革与创新,其作用是长远的。在互联网应用高度发展的今天,畜禽生产信息化管理是当今时代的必然趋势与要求。作为兽医管理工作者,只有不断探索与尝试,才能为兽医管理工作找到新的发展方向,为动物源性产品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卢锦 中国兽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