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揭开一起“病死猪非法填埋”案件的面纱。经调查,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浙江湖州一企业将本该焚烧处置的部分病死猪进行非法掩埋,先后6次、累计掩埋数量约300吨。中央环保督察的工作值得点赞,事件本身也引发了推进环保的深思。
食品安全的逻辑下,公众曾担心病死猪流入市场,但管住了肉禽市场的入口,同样需要管住病死动物处理的出口。在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面前,防止病死猪的非法处置并非小问题。很多人记忆犹新,4年前黄浦江上万头死猪沿江而下,让上海颇为紧张。今天,湖州当地村民因类似问题不得不改喝桶装水,这也难免让人追问:一家负责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公司,为何干起了违法填埋?掩埋的问题几年内都在“发酵”,为何盖子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后才揭开?
从理论上看,只要深埋得当,对病死猪进行掩埋也是一种安全的措施,但深埋既要有环评许可,也有深度标准,这两者,当地企业都没满足。而从发展角度看,对病死猪推进高温化学无害化处理,已成方向。这方面已有各种有益探索,比如江西省新干县的高温无害化处理,将病死猪变为了有机肥;天津无害化处理与政策性养殖保险联动的方式,激发了养殖户参与热情。为了解决无害化处理的成本担忧,避免“小型养殖户难推广、大型养殖户也抵触”,各地普遍给予了一定补贴。
有报道显示,当年湖州市给病死猪处理提供80元/头的财政补助。这也说明,政府补贴不能单打独斗,环境保护需要投入,但同样需要层层跟进的链式思维。如果说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让上下游地区意识到联动治理的重要性,那么湖州的一个教训正是:光有补贴不够,没有持续监管,可能会面临“环保套利”。在这起事件中,拥有焚烧处置病死害动物经营许可的公司暗地掩埋,借无害化处理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是否涉嫌骗取政府补贴?仍需进一步调查揭开真相。但治理的红灯已然与生态的警示灯一同亮起:地方政府要切实担当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必须有监管者切实的行动。
事件的曝光与处置,说明中央环保督察强势加压、持续亮剑意义重大,正在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模式。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紧箍之下,一些地方开始坦然面对过去留下来的问题,不搞好人主义,不再将头埋在沙子里,环保工作失之于软的局面正在改观。
但从此事来看,守住发展底线和生态红线,提升环保的价值序列,还远没有百分之百的自觉。即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已成共识,一些市场主体的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也仍然存在,环境意识和环保举措之间还有“时间差”。绿色发展已经是时代的公约数,让公约数化成共同行动,还需要各方共同给力,更好地守护身边的绿水青山。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