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要求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建设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市场调控、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信息采集和发布体系的有关做法,加快推进集中、权威、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体系建设。让农产品价格信息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应有作用。
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发布是可以一体化的
美国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集中在美国农业部。其中,美国农业部农业销售局(AMS)在全国各农产品主产州、批发市场、拍卖场及装运点等均设有市场新闻办公室,按每天、周、半月、月、双月、季度及每年形成数据和市场报告报送至华盛顿总部,由总部形成监测报告在美国农业部系统内共享;农业部美国国家农业统计局负责收集农场主定期报告和进行信息现场调查采集,提供及时、准确和实用的农业统计数据;海外农业局(FAS)承担着国际贸易谈判、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的职能;农业部与国家海洋气象局共同设立的联合农业气象局(JAWF)提供气象对作物影响报告,作为美国国家农业统计局进行作物评估的重要依据;农业部经济研究局(ERS)对国内、国际市场进行追踪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目前,由农业部市场服务局发布的反映农产品有关供应、需求、价格、趋势和发展等情况的“市场新闻报告”,和由世界农业展望局(WAOB)牵头、其他8个部门参与的对全球农产品的产量、消费量、贸易等状况进行估计和预测的月度《全球农产品供需状况报告》,对全球农产品市场影响巨大。在信息发布渠道上,一是农业部地方办公室直接将采集到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网络、电话咨询服务台、电传和录音信息提供给社会大众;二是农业部将相关信息汇总后通过新闻媒体免费向社会发布。
刘兴强说,美国这一套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的建立,是有诸如《1966年信息自由法案》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的,从信息资源采集到发布都进行立法管理;同时还有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相关制度支撑,比如信息资料保密制度、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农业信息发布制度。这一套比较完整、畅通灵敏且集中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发布体系,成为影响美国农业生产和销售的关键因素,也是影响全球农产品价格的关键因素。
我国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亟待加快转型
近年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体系的建设工作。2003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九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发布工作,建立规范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分级联网的覆盖大多数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和基层农业中介组织搜集整理上报、发布各类相关信息;200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希望各级发改委、物价局和商品期货交易所通过媒体信息发布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引导农民规避种植风险、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民增收。
刘兴强介绍,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官方的农产品信息发布体系。农业部从1995年开始,开通了“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建立了各种农产品批发价格信息日监测报告制度;2007年11月开始对全国各省、市、区的300多个县级集贸市场的原粮、成品粮、经济作物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进行月度重点监测,并建立了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月度发布会制度。国家统计局则通过全国的农调队伍,按季度发布种植意向调查、年度粮食总产量、分品种粮食总量生产数据。国家粮食局下属的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则从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海关以及自己设立的信息报送点获取信息,每月发布涉及生产、库存、消费、进出口以及报价等相关数据。同时,国家不断推动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使农产品市场信息能快捷地传送到农民手中。
但我国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刘兴强认为主要是体制机制问题:一是信息管理部门分割,缺乏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我国现有的涉农信息由三个不同部门归口管理,缺乏集中统一的信息管理协调机构,各部门信息难以共享,且由于标准不统一,方法不规范,信息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差别较大等问题,面对同一类信息不同的数据和结论,使用者很难选择。二是农业信息发布制度不健全,信息发布立法滞后。尽管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些制度和规范,但很不健全,导致信息发布极为不畅,对发布效果和使用缺少评估。三是市场信息供需矛盾突出,现有信息不能满足农村基层需求。目前国内农产品市场信息大多需付费购买,部分还作为机密数据不对外公开,影响了市场对信息的使用;并且从信息需求和发布情况看,目前信息资源特别是系统的价格数据信息大量存在于政府农业部门和统计部门,现有的市场信息难以满足农户的需求。四是农业信息发布渠道较少,基层农户较难获得信息或信息获得成本较高。各地较注重推动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忽视媒体这一广大农村最为普及、农民最为喜闻乐见的最直接渠道的作用。
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发布体系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现状,刘兴强呼吁,我国农产品信息发布体系应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加快建立起一个集中、权威、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发布体系。
首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信息发布体系。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对国内多个部门相关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实现涉农公共信息特别是数据信息的广泛兼容和共享。其次,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和信息立法。国家应加快信息发布立法的步伐,如此才能减少对信息发布的行政干预,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第三,加大对农业信息采集、发布体系建设的投入。美国政府每年支出10亿美元作为农业信息经费,用于农产品市场新闻发布的年度预算就达2200万美元。中国对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太少,且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建设上。第四,探索有效的信息发布方式,多渠道推动信息发布。除了对现代信息传播设施的建设和利用,还应把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相关精神落到实处,要求媒体把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作为一项服务社会的硬指标进行落实,广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定期、定时、无偿发布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信息。第五,在信息发布内容上,除了农产品现货市场信息外,鉴于期货价格的超前预期性及目前国内农产品期货市场已经成为市场价格形成中心,故应将农产品期货价格信息作为重要市场信息予以采集、发布,传送到市场各环节特别是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