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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意见推进大东北无疫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6-09-09

 

  农业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大东北地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接国家东北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推进大东北地区免疫无口蹄疫区(以下简称大东北无疫区)建设,指导地方提升区域动物卫生水平,助力大东北地区打造菜篮子供给基地、知名品牌创新基地和畜产品对外贸易基地。

  《指导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按照防控达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评估确认无疫、监管维持无疫、应急恢复无疫的基本要求,以强制免疫、监测净化、移动控制为主要抓手,通过加强制度体系、机构队伍体系、屏障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和管理技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大东北无疫区的总体区划范围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3个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东部地区5个盟(市)的全部行政区域。

  《指导意见》强调,大东北无疫区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协同推进原则。应深入开展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工屏障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础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准备等管理技术措施。利用五年时间逐步实现大东北地区O型、A型口蹄疫免疫无疫,亚洲Ⅰ型口蹄疫非免疫无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