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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要闻

人民日报:“数”说草原

发布时间:2010-02-22

 

4亿公顷——

  草原是我国国土的主体,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占我国陆地面积41.7%,是耕地面积的3.2倍、森林面积的2.5倍。草原是我国黄河、长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辽河和黑龙江等水系的发源地。黄河水量的80%,长江水量的30%,东北河流50%以上的水量直接来自草原。

4亿人口——

  全国有近4亿人口生活在草原分布区,其中天然草原区的人口超过2亿人。我国1.2亿少数民族人口中,70%以上集中生活在草原区。全国659个少数民族县(旗),在西部草原地区就有597个。

2.4亿羊单位——

  我国天然草原年载畜能力约2.4亿羊单位,在牧区县,草原畜牧业经济产值占GDP的70%—90%。虽然和国外同类草原产草量基本相当,但单位面积的畜产品产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0%。发展草原畜牧业还有很大潜力。

超载34%——

  根据2006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全国草原平均超载牲畜34%,较上世纪80年代增了17个百分点。草原长期得不到休养生息,平均产草量较上世纪60年代初下降1/3—2/3。

150万公顷——

  中科院遥感监测显示,近年来,我国草原每年约减少150万公顷。目前,全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盖度降低、沙化、盐碱化等中度以上明显退化的面积占50%。

0.5元/亩——

  长期以来,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草原保护建设滞后。2000年以前,我国对草原投入总计约0.5元/亩。2000年以来投入总计约100亿元,平均25元/公顷。人工种草保留面积840多万公顷,草原围栏3800多万公顷,分别是草原面积的2.1%和9.5%,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