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3年期间,我国肉类食品行业的主要变化:
一是肉类产量增加,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2011年我国肉类生产实现小幅增长。全国肉类总产量为7957.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1.9万吨,增长0.4%。其中:猪肉产量为5053.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8.1万吨,下降0.4%;牛肉产量为647.5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吨,下降0.9%;羊肉产量为393.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5.8万吨,下降1.4%;禽肉产量为1708.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2.7万吨,增长3.2%;兔肉产量为73.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9万吨,增长5.6%。
在 市场需求的拉动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2012年全国肉类总产量达8384万吨,比2011年的7957.8万吨增加了426.2万吨,增幅为 5.3%。其中,猪肉达5335万吨,比2011年的5053.1万吨增加了281.9万吨,增幅为5.5%;禽肉达1823万吨,比2011年的 1708.8万吨增加了114.2万吨,增幅为6.7%;牛肉达662万吨,比2011年的647.5万吨增加了14.5万吨,增幅为2.2%;羊肉达 401万吨,比2011年的393.1万吨增加了7.9万吨,增为2%。
到2013年,全国肉类总产量达到8536万吨,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肉类工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总量实现8500万吨的目标,比上年增长1.8%。其中,猪肉产量5493万吨,增长2.8%;牛肉产量673万吨,增长1.7%;羊肉产量408万吨,增长1.8%;禽肉产量1798万吨,下降1.3%。年末生猪存栏47411万头,下降0.4%;生猪出栏71557万头,增长2.5%。禽蛋产量2876万吨,增长0.5%。
二是肉类进口增加,贸易逆差逐年扩大。
2010 年我国肉类出口总量88.4万吨,肉类进口总量154.9万吨,肉类进口总量大于出口总量,逆差66.5万吨;2011年我国肉类出口总量89.4万吨, 肉类进口总量190.5万吨,肉类进口总量大于出口总量,逆差101万吨,比上年逆差66.5万吨扩大52%;2012年我国肉类出口总量88.4万吨, 肉类进口总量207.9万吨,肉类进口总量大于出口总量,逆差119.5万吨,比上年的101万吨增加18.5万吨,逆差扩大18.3%;2013年我国 肉类出口总量106万吨,肉类进口总量252万吨,肉类贸易逆差146万吨,比上年的119.5万吨增加26.5万吨以上,逆差扩大43.2%。
三是价格持续上涨,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国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由于2011年猪肉、牛羊肉等 大宗品种减产、市场供求趋紧,当年肉价涨幅创历史新高。据国家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12月全国鲜猪肉、鲜牛肉、鲜羊肉、白条鸡的集贸市 场平均成交价格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71%、16.01%、23.63%和9.99%。2012年12月,除鲜猪肉价格同比下降了5.3%(仍比 2010年上升了17.16%)外,鲜牛肉、鲜羊肉、白条鸡同比分别上升了28.93%、16.94%和4%,比2010年分别上升了49.56%、 44.57%和14.44%。到2013年,肉价依然保持上涨态势,特别是牛羊肉价格增幅达30%以上。在价格连年上涨的同时,2011年至2013年我 国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更趋突出,“瘦肉精”、“禽流感”、假牛羊肉等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之后,首先从整治“瘦肉精”开始,促进肉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的3·15特别节目播出了《“健美猪”真相》。随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文),公安、农业、工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协作配合,按照《“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中规定的目标和措施执行,坚决杜绝含“瘦肉精”食品进入产业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要求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肉类加工行业和食品添加剂行 业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要求行业协会认真落实2011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督促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保障肉类食品质量安全。随后相继 开展了以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控“禽流感”、打击制售假冒肉类食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 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能,要求通过完善统一权威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肉类食品原 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肉类食品安全。
四是推进肉类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010 年国家启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修订工作,要求明确“十二五”期间肉类工业的鼓励项目及限制项目(含淘汰类),为产业发展提供导向性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发 改委2011年第9号令,自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其中,肉类产业列为鼓励类的22项。列为限制类的2项,包括: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列为淘汰类的3项: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直接接触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
在此期间,国家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1年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 加大了行业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2013年1月17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和通报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会议指 出,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 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一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 猪屠宰场点进行了审核清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5919家减至4585家,削减幅度达22.5%;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由14019家减至10135家, 削减幅度达27.7%。全国屠宰企业总数由19938家下降至14720家,降幅达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