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农业部积极行动,精心指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比2008年底增长90.8%,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09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农户多、产业分布广、服务内容宽等特征。截至9月底,大体上平均每3个村已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江苏、山西、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安徽、四川、黑龙江等10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占到全国总数的66.23%。实有入社农户约1800万户,比2008年底增长一倍,占全国农户总数的7.1%。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技术信息、手工编织、农家乐等农村各个产业,主要分布在种植业、畜牧业,种植业大体占近一半,比例是45.2%,畜牧业占1/3,比例为30.2%。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从起步时的技术互助、信息传播,扩展到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的合作,从生产领域逐步向生产、流通、加工一体化经营发展。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年来,农业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法律规定,更加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精心组织,大力推动。一是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力度。2003年到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3.75亿元。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从2004年起,农业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截至2009年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1.45亿元,扶持了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农业部专项扶持资金增加到3000万元。二是加大国家涉农建设项目支持。农业部在组织实施的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畜牧养殖小区、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建设中,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实施载体。三是推动开展“农超对接”试点。今年约有200家合作社获得国家在“农超对接”方面的财政支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的74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产品销售金额达到87.3亿多元。其中,由农业部直接帮扶引导实现“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达到600多家。四是解决专业合作社人才短缺问题。今年农业部从阳光工程培训中安排专门经费,在全国培训84600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财务会计人才。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工作纳入农村普法规划。确定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五是帮助解决发展资金瓶颈问题。农业部积极与银监会协调沟通,推动出台《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多项惠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政策。各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今年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达到51.4亿元。六是下大力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七是切实维护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监督管理,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列入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治理,取消向合作社收费、罚款、集资项目121个,降低收费标准3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