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20号
为进一步规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药品和原料药购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现予以公告。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和执法工作。
附件: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6日